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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沙中小学生和幼儿可参加医保 个人年缴40元
作者:佚名    新闻来源:长沙晚报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11-1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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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明日起,全市的中小学生和幼儿园的孩子可以参加城镇居 民基本医疗保险了,每人每年缴纳80元,其中个人缴费40元,财政补助40元。1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参保缴费时间,要缴费的要抓紧时间了。不过,学校(幼儿园)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参保。

  昨日,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、市财政局、市教育局和市物价局等单位联合下文,通知各中、小学校,幼儿园,街道劳动保障站,从11月1日起,长沙市中、小学生和幼儿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,由学校(幼儿园)统一组织。参保范围包括长沙市城区内各类中等专业学校、技工学校、普通中学(含职业高中)、普通小学、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就读的学生(以下简称为学生)以及幼儿园的幼儿。

  每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统一办理下年度的参保缴费手续。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,其中个人缴费40元,财政补助40元。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学生(幼儿)个人缴费16元,财政补助64元;三无人员由财政全额补助80元。

  学校(幼儿园)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,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学生(幼儿)及三无人员应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,学校(幼儿园)审核后,复印件交街道劳动保障站留存。另外,《医保手册》信息有误的,由学校(幼儿园)统一到街道劳动保障站修改信息,重新领取医保手册。

  财政将按每参保学生(幼儿)3元的标准,安排学校(幼儿园)专项工作经费,因此市、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负责组织实施,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发动、指导和督促学校(幼儿园)落实学生(幼儿)参保缴费。

 

新闻录入:yaibijuan    责任编辑:姚碧娟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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