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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考独立学院六项注意
专家特别提醒: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沟通
作者:佚名    新闻来源:长沙晚报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6-27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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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国家教育部今年颁布的《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》已于4月1日正式实施。之前,独立学院学生的毕业证由独立学院颁发,但学位证多由“母体高校”授予。2008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独立学院学生,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,均以独立学院名称颁发学士学位证书。

       在填报独立学院时,考生应事先对学校的性质、规模、学科结构、知名度和所在地域进行充分了解,重点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:

       一看是否在教育部批准的学校之列;

       二看独立学院的母体院校情况。因为“母体”的办学实力、师资水平等对独立学院会有一定的影响。“母体”的校园文化、办学风格等也比较容易对独立学院产生影响;

       三看学校实力与声誉。考生在填报志愿前,可通过电话、网站、招生简章,甚至亲临学校实地考察等方式,充分了解各独立学院的办学历史、办学现状、社会声誉等,然后再决定是否报考;

       四看毕业生就业情况。一般情况下,往届毕业生的就业情况、就业层次以及在英语、计算机等学校标志性考试中取得的成绩,都将综合地反映一所独立学院的办学实力和社会公认度;

       五看家庭经济能力。独立学院是按教育成本收取学费,每年的学费较高,考生及家长应根据自身经济状况,量力填报;

       六看学校招生是否规范。

       省教育考试院有关专家还提醒考生,独立学院招生按志愿(含征求志愿)投档录取。按志愿(含征求志愿)投档后,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生学校进行有效的沟通。本省独立学院第一志愿投档考生联系时间为7月27日至28日,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档考生的联系时间为8月1日至2日上午,第二次征求志愿投档考生的联系时间为8月4日下午至5日。在按考生志愿投档前,任何招生学校不得提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。

 

新闻录入:yaibijuan    责任编辑:姚碧娟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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